肯尼亚市场介绍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8-02 14:34:30 |
肯尼亚共和国面积58.3万平方公里,1997年人口2910万。首都:内罗毕,1997年人口134.6万。肯尼亚于1963年12月12日宣布独立,1964年12月12日成立共和国。 肯独立后,政局稳定,经济发展较快。肯货币是肯镑,1997年一美元约合2.75肯镑。1996年肯经济增长率是4.6%,国内生产总值为258.96亿肯镑,人无国内生产总值773.45肯镑,约合281美元。三大产业所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农业27.9%,工业16.5%,服务业55.6%。 肯尼亚执行对外开放,自由竞争的经济贸易政策。主要贸易政策如下:
1、根据现行条例规定,废除过去烦琐的公司注册报批手续,简化到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格即可,负责这项工作的官员自己有权审核批准。
2、肯尼亚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但对极少部分关系到社会环境,卫生和国家安全的商品依然采取了或禁止限制的做法。
3、根据肯尼亚法律的规定,中国向肯出口商品必须事先在中国境内进行SGS检验。我国有关出口企业在产品出境前要向SGS国际检验机构的中国代表处申请进行商品检验。若未能在国内检验,到肯后需补检,但费时费钱,很不方便。
4、肯尼亚的关税税率有三档:5%,15%,25%。资本物,工厂设备和机器关税率为5%。大额私人投资项目,其投资用于再生产的不动产,在两年内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的,并可产生净收入的,可退还该项目进口关税,并免除公司所得税。除关税外,另有17%的增值税。
5、肯主要银行的使用还不能十分令人放心。为保险起见,在贸易时,对于肯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一般都要求由其它国际性大银行保兑,或要求肯商直接从国际性大银行开出信用证,与肯商做贸易,应尽可能要求其以信用证方式付款,以减少支付风险。
6、肯政府早在1994年5月25日即已取消外汇管制,外汇可自由兑换,并能自由汇出或汇入。
7、促进出口政策
(1)用于加工复出口的材料及用于生产出口产品所需原材料的生产或在国内市场销售的免税品的生产,免进口关税。
(2)肯政府实施了保税加工计划,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参与该计划的企业可享受如下优惠:进口机器,设备,原材料和其它物资,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工厂机器,设备和建筑物享受100%的投资补贴。
(3)市场 根据特殊准入和关税减让,肯尼亚出口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享受优惠条件。